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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 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1日對全國最大網絡傳銷案——“萬家購物”網絡傳銷案嘉興系列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嘉興頭目殷紅因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30萬元。據悉,此案涉及金額高達2.8餘億元,涉案人員萬餘人。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2月,殷紅經人介紹註冊成為“萬家購物網”的會員,同年8月成為嘉興市(市本級)區域代理商。2012年年初,殷紅又以其母親的名義申請成為嘉興市秀洲區區域代理商。
  殷紅所加入的“萬家購物”組織以“萬家購物網”和“百業聯盟”作為平臺,採取“滿500返500”、“一元返利政策”等超高額返利手段誘使他人在該公司網站上註冊成為會員併在其網站、加盟商處進行消費。
  該公司共分為會員、VIP會員、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特級金牌代理商(區域代理商)、公司管理層等多個層級進行管理運作。管理層倡導的計酬模式是,加盟商須將會員消費額的16%上交給公司。
  殷紅作為區域代理商,負責對本區域內加盟商主體合法性、商品或服務質量進行審核;對加盟商與會員的交易真實性進行審查及監督;對加盟商進行審查及監督。至案發時,她發展並管理下線人員10840人,加盟商187家,銷售總額達2.8餘億元,非法獲利320多萬元。
  法庭經審理後認為,殷紅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由於她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且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現,可依法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原標題:嘉興涉案2.8億網絡傳銷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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